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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召开2016年度第二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2016-10-17

   2016年10月8日,教育学院召开了2016年度第二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会议由教育学院梁向明院长主持。出席会议的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有:梁向明、丁凤琴、张翼、田江、郝振君、从友忠,马建宏、牛甫列席,张志雄、侯建军、马晓玲请假。

   首先,梁向明院长通报了《宁夏大学教育学院行政领导班子人齐目标责任书》的签署和落实情况,学院已在国庆放假前将目标责任书下发给系主任和中心主任,布置了学习任务;目标任务已分解至每位院长,近日正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要求每位教师配合学院做好落实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第二,商讨了在中卫校区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事宜。目前由于学院师资条件限制,尤其是音乐、美术、舞蹈等技法类课程师资力量不足,因此在中卫校区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条件还不成熟,无法承担此项工作。

   第三,通报了本科教学审核评估的工作,学校已下发《宁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自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学习文件精神和要求,着手筹备本科教学科审核评估的启动工作。

   丁凤琴副院长对近期教学工作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首先,明确了学院各办公室教育实习学生统一由学工办安排和选拔。

   第二,对本科排课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系安排好课程后,须由任课老师签字确认。

   第三,通报了本学期教育学院督导组的成立,要求各位督导按时完成听课任务。

   第四,强调了实验室安全问题,要求外院、外校学生使用本院实验室时,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报告》,明确实验时间和任务,并签订《实验室安全协议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公布了在线课程建设方案,要求核心课程与专业必修课教师首先进行在线课程建设,各位老师提前做好教学资料整理准备工作,全院逐步推进此项工作。

   第六,公布了实验室绩效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①实验室名称规范与认定;②实验室基本情况,包括教学获奖与成果、学生获奖、教育教学改革论文、出版教材、科研和社会服务、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实验运行经费等方面;③实验人员;④实验室项目和经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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