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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接收2020级转专业本科生考核办法

2021-06-02

 

根据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专业实际拟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接收人数

根据教育部2017年颁布的《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的规定,专任教师与学生比例不得高于118,结合学院各专业目前师资状况,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质量,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本次拟接收小学教育专业10名学生、学前教育专业10名学生、教育技术专业10名学生。

二、接收条件

1.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规定》中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2.大一第一学期课外素质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总人数的前60%

3.课程学分绩点在2.5以上。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

三、考核办法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设考核组。

  长:王安全

副组长:焦岩岩

  员:郝振君、田江、安旺国、杨宁

(一) 学业绩点考核

所有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按照专业绩点成绩排名(2020学年第一学期),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按实际人数计算)。

(二)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采取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自我介绍2-3分钟,回答问题5-8分钟。

2.回答问题采取抽题的方式,每套试题包括3道题,学生选2道回答即可。

3.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后续学习潜力,题目难度适中,主要为所转专业相关问题。

4.面试按专业进行,每组5位评委,每位评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为每位考生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最终取平均分作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不予以接收。

四、确定接收

按照面试成绩排名择优选出可接收学生,确定为拟接收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发文后,学院方能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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