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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选评定细则

2019-09-0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学校《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宁大校发〔2019248号)》,结合教育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教育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乱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专业排名在40%;英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

七、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大英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荣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学院经过审核,按照班级人数比例选定候选人。

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和综合测评,将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教育学院2020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选名额分配办法

 

一、推选名额

学校划拨给我学院名额为9人,按照推免生分配名额1:1.3比例选拔推免人选。即,我院初选拟推免人数为12人。

二、具体名额分配

按照12/169=7.1%的比例,综合考虑报名人数、分配比例、学习成绩排名,具体分配如下:

教育技术:32人,32*7.1%=2.272 2人,报名2

学前教育:34人,34*7.1%=2.414 2人,报名3

心理师范:29人,29*7.1%=2.059 2人,报名3

心理人力:27人,27*7.1%=1.917 2人,报名4

小学教育:47人,47*7.1%=3.337 4人,报名7

 

注:2016级学生共169人,推免报名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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