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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年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2019-04-25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

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教育学院党政发[2019]06

 


 


教育学院2019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2019424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高石钢主持召开了教育学院2019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会议研究决定了如下事项:

一、研究通过了《关于给予范磊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学院职工范磊犯危险驾驶罪的基本情况,之后通报了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和校纪委、人事处领导进行沟通的情况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会议决定,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对范磊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的前提下,鉴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且本人对所犯错误认识深刻,本着批评和教育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提请学校给予范磊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党纪处分(撤销范磊所担任的教工教技、中心党支部委员、第二党小组长的职务),建议降低范磊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一级,由原十二级岗降为十三级岗。

经会议研究,同意《关于给予范磊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并上报校纪委、人事处。

二、研究了2018级小学教育专业学生童冰的退学申请事宜

会议听取了童冰同学的退学申请。因个人退学意愿强烈,学院多次思想工作无效,经童冰个人提出申请、其家长同意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经会议研究决定,童冰同学退学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同意她的退学申请,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三、听取了2019年“西部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情况汇报

按照《教育学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教育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会议听取了学院2019年“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学院2019年“西部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但要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过程管理,建议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的财务工作,为项目的最终审计做好准备。要按照项目责任制的要求,项目负责人要高度负起对项目经费支出和使用的责任,努力做到经费使用规范、有章可寻。

会议强调,各教学、行政部门务必遵循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规范和加强学院财务工作的管理,提升财务管理的制度化、公开化和透明度。

 

 

出席:高石钢  梁向明  周福盛  马志霞马建宏

王安全  丁凤琴

记录:柳燕妮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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