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部署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选拔和安全平稳的基础上,结合教师教育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要求
(一)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复试每个环节有章可循、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二)确保科学选拔、客观评价。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各学科应根据学科特色科学合理设计复试内容,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和潜力等方面的考核。
(三)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科学组织复试各项工作,强化考试组织管理,严格试卷安全保密,加强考场安全检查,做实做细考生服务,切实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平稳。
二、复试组织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工作细则包括复试程序、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各环节组织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后,经学部汇总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做好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二)笔试部分:学院在学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本学科的命题工作。试题按自命题保密级别管理,命题小组成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避免复试题目泄露,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应以《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加试科目汇总表》中列出的书目为主要范围,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三)面试部分:学院根据专业、复试人数和复试内容随机组成若干复试小组,每种类型复试内容的试题数量要充足,一般按参加复试考生人数的1.5倍准备充足的复试试题,须做到一名考生1套题,避免重复使用。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三、复试方式
(一)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复试组织工作分批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先组织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再公布调剂专业与计划缺额。
四、复试考生
(一)第一批次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的上线考生,详见附件 1。
(二)第二批次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本人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五、复试安排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3月21日下午 14:30-17:30,复试资格审查(书院);
3月22日上午 8:30-11:30,专业课笔试;
3月22日下午 13:30-18:30,专业课面试;
3月22 日下午 13:30-18:30,外语听说能力。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工作要求及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复试内容均统筹安排在现场复试中进行。
(一)专业课笔试。所有专业均须进行专业课笔试(音乐、体育、美术学院按学院复试办法进行)。专业课笔试命题、阅卷等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试题(含试卷、答案和评分标准)由各学部妥善保管,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封前属国家机密材料。
(二)专业课面试。面试以口试方式进行,以口试方式为主,具体由学院确定。口试采用试题提前命制、装袋密封,考生现场抽题回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情况须有详细记录。
(三)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考生(非英语专业)的听力与口语能力水平测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并制订相应测试办法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每个面试小组须配备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师。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对于听力、口语成绩偏低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情况,慎重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考生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其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为总成绩,由学校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其中,初试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0.6+复试成绩*0.4。
(注:初试科目满分若为5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科目满分若为300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初试总分/3。)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一律采用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如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七、录取
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根据《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确定拟录取考生。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教师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