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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与银川市四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教育协同创新基地

2016-07-12

 

为进一步提高宁夏大学教育学院服务基础教育的水平,促进银川市基础教育质量和学校教科研水平的提升,2016年7月3日,宁夏大学教育学院院长梁向明、副院长马建宏、教育系系主任郝振君及相关负责老师分赴银川市第一幼儿园、金凤区回民幼儿园、西夏区第九小学以及二十一小湖畔分校,进行院校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协议签订暨揭牌仪式。四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协议签约仪式上,两校负责人共同签署了《宁夏大学教育学院 协议学校实习实践基地共建协议书》,并正式挂牌成立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和对接校园教研共同体工作室。我院为每所小学和幼儿园的工作室配置了电脑、彩色激光打印机以及投影设备,办公桌椅及图书资料,旨在更好的服务双方教师进行教育协同创新。

 

开展与四所园校的教研共同体工作室挂牌意味着今后我院将与协议方建立更为坚实的合作关系,每年为协议方的教师和家长开设专题讲座和教育教学沙龙,帮助提升教师和家长的理论水平和教育理念。在教研活动、教科研课题研究、观课议课、特色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建设等方面为协议方提供免费指导。四所协议方也正式成为我院本硕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实习基地,负责为本科生、硕士生实习和实践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指导,工作室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为我院的实习生开放。我院将与协议方在教学及科研活动开展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致力于提升银川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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