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宁夏大学宁夏大学201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教育学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教育学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法乱纪受处分记录。
六、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且专业排名在40%;英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425分),同等条件下,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有科研成果者优先。
七、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