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举行2012年第二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
4月11日下午,教育学院举行2012年第二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高石钢,副书记吕海军,副院长马建宏、王安全,三办主任、各系主任、中心主任及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对以下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第一,会议研究确定了教育学院2012年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第二,高石钢书记传达了2012年中共中央5号文件,就中共中央关于薄熙来、王立军的处理意见进行了介绍,传达了宁夏大学齐岳书记对广大教职工的要求,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并决心以自己的努力工作来支持党中央的决议;第三,高石钢书记对《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讲解,学院其他领导和参会人员针对高等教育的内涵发展、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生培养等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