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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第二次召开专题学习会

作者: 时间:2014-10-20 点击数:

10月15日上午,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围绕学校近日召开的党委常委会和各学院党委书记会议精神,结合与学校签订的《宁夏大学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2012-2015)》,研究和确定了我院将要落实的主要工作。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三办”主任、各系主任、中心主任等参加了学习讨论会。院党委书记高石钢主持集体学习。

会议首先传达了学校党委常委会和各学院党委书记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我院与学校签订的《宁夏大学教育学院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书》(2012-2015)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和阶段性总结,并就下一步迎接学校考核进行了具体安排和布署;就学院党委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教工党建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及安排;就做好迎接学校对学院本科教学检查工作以及财务大检查工作,要求相关人员积极准备汇报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

其次,学习会就教育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针对高校教师划出的“红七条”和高校教师四条权益进行了集中学习和讨论。会议要求广大教师,特别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尊自律,既做学问之师,又做品行之师。

最后高石钢书记强调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明确我院党委工作职责,突出党委重点和中心工作。二是要求学院领导班子提升工作能力,尤其是班子的管理能力,要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理论结合实际,在工作实践中提升。三是在实际工作要严格执行《宁夏大学党委工作条例(试行)》、《宁夏大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试行)》、《宁夏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三项工作制度,按制度进行科学化管理,时常自查、整改。四是增强学院领导班子凝聚力,要有大局和整体意识,注重团结、协作,共谋学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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