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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12次学习情况报告

作者: 时间:2017-12-13 点击数:

 

 

20171213,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进行2017年第12次集体学习,高石钢同志主持学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此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主要深入学习以下文件精神:

(一)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二)传达学习校党委发《关于印发‘四份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学习《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县(市、区)党政正职综合业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

(三)传达宁大党委发《宁夏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

二、学习形式

此次教育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采用传达学习文件、集体学习讨论的形式进行。会上,马志霞同志传达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高石钢同志传达了《关于印发‘四份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宁夏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中心组成员分别作了发言,交流学习体会。高石钢同志进行了总结。

三、参加人员

高石钢、马志霞同志等,共17

四、学习成果

学习时,高石钢同志发言:深入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结合学院实际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非常有必要。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途径,牢牢夯实全院师生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

大家认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宁夏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工作分管领导要在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要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努力开创学院及学校工作新局面。

大家感到,做好这几项工作,可以把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在全面学习研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重点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重点工作的相关实施方案或计划、对策、制度,力求在理解透、抓得准、做得深上下功夫。

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夏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的落实督导。在实施和实践中,一定要用研究的思想方法,多调研、多分析、多研讨、多检查,多听全院教职工及学生意见,集思广益、大胆创新、逐步完善。

                     

中共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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