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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学习

作者: 时间:2019-04-18 点击数:

 

 

2019年4月17日,教育学院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2次集体学习,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三办主任、各系、中心主任共同参与学习。学院党委书记高石钢主持会议。

本次学习主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首先,梁向明院长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教育部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议和2019年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相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接着,高石钢书记代表学院党委作2018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最后,马志霞副书记领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通过对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高石钢书记要求,学院党委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内涵,要紧跟党中央和自治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要求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在学深悟透、学用结合、融入日常上下功夫,真正让全面从严治党入脑、入心、入行。

结合中央、自治区和学校的重要工作安排,高石钢书记对我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十三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希望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工作内容,紧密围绕“教育、制度、监督”三个要素,坚持一手抓学院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对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目标。

作为推动和引领学院事业发展的党政领导干部,有责任和义务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高石钢书记表示,《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选拔干部?不是组织部门的事,而与基层党委和各个老师息息相关,学院要认真执行工作条例,严格按原则、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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