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教育学院党委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2019-04-19

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巡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经201941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决定对学院党委工作分工如下:

院党委书记高石钢: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统战工作,联系教工教育系党支部。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梁向明:协同书记共同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教工心理系、行政党支部。

院党委副书记马志霞:协助书记负责党委组织工作。分管教工学生党建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共青团工作、工会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研究生、本科生党支部。

院党委委员、副院院长马建宏:协助书记负责党委宣传工作,分管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教技系、中心党支部。

 

 

 

中共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9417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943

0951-5093039

版权所有 宁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