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共 产 党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文件
教育学院党发[2010]4号
教育学院关于印发
《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办、系及中心:
为完善学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根据学校和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参照学校《宁夏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09年宁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文件,以及根据学院党总支班子、行政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了《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并已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中共宁夏大学教育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
主题词: 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败工作 任务分工
报:校领导 校纪委
发:学院班子成员
打印:贺忠宏 共印12份
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
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及《宁夏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09年宁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要求,我院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领导机构
组 长:鲁 晋
副组长:石文典
成 员:吕海军 周福盛 曾祥岚 张 玲 刘 晔
二、工作要求
1、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2、充分发挥党政联席会议的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项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避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
3、倡导文明工作、文明服务、文明带人,明确行政工作就是服务教师,提高工作和服务的质量,实现全年工作目标。
4、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5、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6、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7、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
8、大力推动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师生员工;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监督。
三、责任分工
(一)鲁晋同志
对全院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组织统战、教职工思想教育、信访、保密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加强监督党支部和学系、系所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
1.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针对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全院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关于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学习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组织警示教育活动,落实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和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和法制意识。
2.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
4.认真严格按照《宁夏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2009年宁夏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认真抓好学院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各项分工的落实。
5.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校培训、党课教育以及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
(二)石文典同志
对全院行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人事、学科建设、对外合作、创收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
1.规范完善各级各类重点学科、基地、研究平台的经费管理。加强对学院、三办及系所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2.加强各类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要落实资金管理责任和追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确保学院各项资金安全。
3.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做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三)吕海军同志
对分管的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教育、党建工作、共青团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对学生党支部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积极开展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集体主义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学生诚信教育活动。
3.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守纪和廉洁教育
4.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要杜绝各类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行为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监督到位,保证学生学习生活安全。学生发生违反规章制度、校风校纪行为的,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纪律和经济责任。
5.进一步加强本科招生工作中的廉洁自律。
6.完善学生活动经费管理。
7.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防止和纠正和平时期中期末各类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
(四)张玲同志
加强实验室管理工作。对实验室管理工作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颁布以及学校内部制定的有关基建、维修、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招标管理制度,
2、规范设备订购工作,加强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
3、对分管的实验室等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
(五)曾祥岚同志
加强本科教学和本科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教学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建立完善的教学监控措施。保证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
2. 认真执行学校考核考试有关制度,建立考试巡考制度,建立完善的题库,确保考试的公正。
(六)周福盛同志
加强对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对研究生工作及科学研究、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执行科研课题、项目、项目负责人公开公示、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学术委员会表决制度。
2、科研经费管理审批严格执行预算、申报、审批、审计程序。
3、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日常管理、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中的廉洁自律。
(七)刘晔同志
对学院办公室、资料室日常行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领导责任。并主管以下专项工作:
1、加强学院机关作风建设。深化院务、系务公开工作。加强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的廉洁自律工作。
2.围绕解决学院管理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效能建设,建设和谐学院。
3.协助院长做好对人才招聘、职务聘任及评优等项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