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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年第4次教职工理论学习

作者: 时间:2019-06-28 点击数:

 

2019626日,教育学院进行全体教职工2019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会议在现代教育中心演播大厅举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梁向明院长主持会议。

会议分为两部分,包括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专题学习和“学习强国”专题培训会。第一部分期末考试考务工作专题学习中,丁凤琴副院长安排部署我院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学习了《宁夏大学考试工作条例》和《宁夏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传达了《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主要从考试安排、命题、试卷印制、阅卷及归档、成绩登记、试卷分析及报送、监考工作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同时针对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希望学院沿着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思路认真整改,切实加强本科教学工作质量。随后,梁向明院长强调,期末考试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希望各位老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加强考试巡视检查力度,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而本科教学评估整改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其最终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希望各位老师对照整改方案,积极整改落实。梁院长最后通报了我院陈琼副教授和田养邑博士获得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并对他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第二部分“学习强国”专题学习培训会中,高石钢书记通报了我院“学习强国”学习情况,针对“学习强国”学习工作进一步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扩大平台参与数,除了党员学习管理平台外,需要再建立非党员教工学习管理组;二是努力提高我院学习平台每日平均积分,要求教工党员达到35分,非党员教师和学生党员达到30分,非党员学生达到25分;三是加强学习平台的基础建设,跟进奖励政策,表彰学习标兵,将学习平台学习情况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希望全体教职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强国”理论学习,提高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推进教育学院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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