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教育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进行2020年第10次集体学习,江伟同志主持学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
(三)《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二、学习形式
此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的形式进行。
三、参加人员
学院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教工支部书记及全体教职工
四、学习成果
会上,王安全副院长首先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他强调,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实,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王院长制定以下准则: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责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
其次,王安全副院长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他强调学院将与各位硕导、博导一起合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我院导师学术研究水平,积极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推动学院综合实力发展。
丁凤琴副院长指出要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最后,江伟副书记再次总结强调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研究生导师评价的核心内容,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将人才培养中心任务落到实处。大力宣传导师立德树人先进典型,加强榜样示范教育;倡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协同参与,促进导师立德树人工作机制的常态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