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办公室

   社会服务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发挥学院自身优势,以“服务社会”为主旨,为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培养更多的心理学专业技术人才。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国家心理咨询师、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的招生工作。

   二、认真贯彻教育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教风。抓好培训教学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发放教材资料,收集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四、安排教学计划,制定课表,督导老师组织好教学,适时深入课堂听课。

   五、管理并记录学员考勤,上课情况,了解毕业学生就业情况。

   六、安排国家心理咨询师的结业考试,以及辅修应用心理学专业课考试。并对考试试卷、论文进行保管。

   七、负责老师课酬的制作。

   八、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员学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九、关心学员生活,建立学员信息档案,保管备查。

   十、领导交予的其他各项工作。

 

办公室人员:梁西峰

电话:0951-5093039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943     

联系人:柳燕妮      联系电话:0951-50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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