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办公室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学工办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学生工作思想性、综合性、时效性和突发性的特点,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以学生党团建设为基础,以学生社团建设为依托,以开展具有学科特色的活动为载体,不断探索学生工作的新模式,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校学生处(学工部)、校团委和学院分管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在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方面逐步建立起一支专职管理的团队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学院领导计划、组织、检查、协调全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二、负责落实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等工作。

三、开展专题思想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形势政策等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

四、负责指导院团委、院学生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社团组织管理、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

五、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学风考风教育、就业咨询指导等日常教育工作。

六、负责学生卫生、考勤、义务劳动、奖学金、助学贷款和贫困生困难补助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并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和毕业生鉴定工作。

八、负责涉及学生工作与院内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统一领导、指导并协调年级主任、助管研究生的工作。

三、负责对年级主任、助管研究生工作的考核。

四、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常规工作计划的草拟、落实、检查工作。

五、负责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会工作。

六、负责学生党建的基础性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

七、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考核工作。

八、负责有关学生管理规章、办法的草拟,咨询和解释工作。

九、负责涉及学生工作的对内、对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十、负责学生工作年度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学院专职辅导员职责

专职辅导员应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在校学生处(学工部)、校团委和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严格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把握学生动态,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全面及时掌握学生整体状况,注意个体差异,做好预测,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工作。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加强善后教育,切实做好学生稳定工作;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争取得到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工作。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德育考核、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宿舍卫生、学生军训、学生保险等有关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指导与服务。积极配合班主任开展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四、加强对学院学生会的日常指导。认真做好各层次各类别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经常性地指导其开展工作。配合开展学院有届制的科技文化艺术节,配合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五、做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配合办好学院分党校(每学期一期),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选拔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
   六、做好开学时的学生注册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交纳有关费;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艰苦朴素,节约用水、电、粮食的良好习惯。

七、认真做好学院党政、学校有关部门和学工办主任交办的各项学生工作。

 

 

辅导员:努尔夏和达·艾尼

联系电话:0951-5093061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宁夏大学贺兰山校区文荟楼943     

联系人:柳燕妮      联系电话:0951-50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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